滨州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整理往年的供学生参考,该校是公办专科院校,招生的录取规则、男女生比例、学费等信息介绍如下。
滨州职业学院2017年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全称:滨州职业学院
第二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919号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五条 滨州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注册入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落实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注册入学招生工作有关事宜。
第六条滨州职业学院纪委对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七条2017年我院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共332人。具体分专业分科类计划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八条录取规则:文史、理工类根据考生报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 ;艺术文、理(美术类)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春季高考根据考生的专业类别及考生志愿,分专业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
第九条 录取男女生比例: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只限男生报考;②其他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①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船员体检标准》执行;②其他专业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学费标准:理工类、美术类专业5000元/年,文史类专业4800元/年,校企合作类专业按山东省教育厅审批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滨州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滨州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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