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东北财经大学学习中心助学积极分子评选要求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9-13 来源:山东育路网
关于12春学期“学习中心助学活动积极分子”的评选要求具体如下:
第一、“学习中心助学活动积极分子”人数比例为各学习中心在籍学生总数的10%(按四舍五入的方法求整),各学习中心至少评选一位助学活动积极分子。
第二、本次积极分子候选人仅限参加2012年9月课程考试的同学。被评为积极分子的同学所得到的附加分只能加入到本次考试的各课程成绩中。
第三、推荐表电子版必须于9月24日前在学习中心助学系统提交,推荐表请以“XX学习中心东财积极分子”命名,请以学习中心管理员账号登陆,点击左侧“系统管理菜单”—“学生服务”—“助学服务”—“提交助学资料”,任务名称为“东北财经大学12春学期”学习中心助学积极分子“上报”,具体操作见附件指导文档。
为了保证及时发布成绩,请各学习中心老师按标准准确填写学生信息,有误信息无法核算将做无效处理。请各位老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积极分子同学名单,逾期取消评选资格。
同学可登陆学生平台,点击“工具栏”—“常用功能”—“助学评价”了解学习中心上报情况。
请学习中心老师及时上报,感谢工作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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