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经济学院原名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是山东省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较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1978年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并成为全国首批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单位。199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9年被确认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学校现已成为以经济与管理学科为主,文、法、理、工、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水平较高、规模较大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山东经济学院成人高等教育依托学校雄厚的师资力量,精良的仪器设备,丰富的教育资源,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质量为根本”的办学理念,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努力为山东经济建设服务,为学生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自1984年恢复招生以来,20多年来,累计为社会培养输送了近两万名合格的本、专科毕业生,为国家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山东经济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是山东经济学院主管夜大、函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各类短期培训班、高级研讨班等成人高等学历及非学历教育以及承担部分国家证书考试的职能部门。现有14个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专科专业,在校学生1万余人;17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专业,全日制自考助学班在读学员2000余人。学校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二级管理,成人教育学院负责招生计划、学籍、考务的宏观管理,各教学院部进行教学和学生管理。
山东经济学院是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济类专业最多的主考院校,也是最早承担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任务的院校之一。近几年来我校自学考试工作也取得了不少荣誉,2001年、2007年分别被教育部、国家考试委员会评为“全国自学考试先进集体”;2004年被山东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自学考试先进集体”并多次被评为自考助学的先进单位;2008年被济南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评为“优秀助学单位”,为学校赢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并得到社会好评。
一、招生对象
凡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应届和往届高中毕业生均可报考,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须具有专科以上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二、学制、教学形式
1、学制: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各专业学制均为2年。
2、学习形式:课程设置按省自学考试专业计划的要求安排,考试按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进行,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进行,学校助学单位按教学计划统一组织教学、统一报名、统一供应教材和资料。每年课程考试合格者可获得课程单科合格证书,并按规定累积计算学分。其中部分专业参加山东省考试院组织的在校生实践课程考核的试点,实践课程试题由主考院校负责命制,技能部分由助学学校实施考核。
三、学历及学位
学生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包括实践性环节考核)完成并通过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思想品德合格者,可获得山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自学考试主考院校副署盖章的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授予相应的成人学士学位。
四、毕业待遇
按照国务院国发[1998]16号文件的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待遇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同等对待。学生不转户口和档案,学校不负责毕业生分配就业。
五、收费标准
按山东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文科专业每年学费3900元,理工科专业每年学费4300元。学生考务费、教材费、住宿费等费用据实收取。
六、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为2011年7月1日至9月10日。考生可持相关证件到下表中所列的山东经济学院各相关二级学院报名。除表中所列我校规定的办学单位之外,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招收自考助学班学生,也不与校外任何单位和个人联合举办自考助学班或在校外设置自考招生报名点。
七、办学形式
函授:采取集中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我校在全省各地设有函授站点,学生就近入学。
业余(夜大学):采取晚上或周末到校上课与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形式,学生修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学士学位。鉴于业余(夜大学)授课的特殊性,我校只在济南市区、章丘市招收业余(夜大学)学员。
八、报考说明
凡报考我校函授、业余(夜大学)教育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2011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是2011年7月下旬至8月下旬,考试时间是2011年10月中旬。考试科目:专科:语文、数学、外语;高中起点本科:语文、数学、外语、理化/史地;专升本法学专业:政治、外语、民法;专升本其他专业:政治、外语、高等数学(二)。
我省成人高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可就近到我校的函授站(夜大站)联系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