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职业学院注册入学招生章程整理往年的供学生参考了解,今年的招生分数线是150分。东营职业学院是公办高等院校,学校的简介、招生的录取规则、报名条件、费用等信息介绍入下。
东营职业学院2017年普通高等教育注册入学招生章程
一、为保证我校2017年注册入学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高专)注册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8号)精神与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简介
(一)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
(二)校址: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129号; 邮政编码:257091。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 招生专业与计划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复我校注册入学招生专业与计划为准。
四、 报名条件及程序
(一)报名条件
1.山东省考生在普通高校统一招生录取时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年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的考生均可申请本次注册入学招生。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参加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的类别,选择对应的学校和专业进行注册申请。
2.春季高考技能拔尖人才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直接申请,不受文化分数限制。
3.参加山东高职(高专)院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我校计划直接申请,单列计划录取。
4.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二)注册入学程序
考生申请注册入学,须凭身份证号、登录密码和手机短信验证密码,通过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网址为http://wsbm.sdzk.cn。
夏季高考文理类和春季高考只进行1轮入学,夏季高考艺术类进行2轮注册入学。每轮注册入学包含考生填报注册入学志愿、院校审核与录取两个环节。
(一)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可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于规定时间在省招考院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填报志愿。
(二)院校审核与录取。对提交注册入学申请志愿的考生进行审核,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考生名单。
(三)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
五、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达到注册入学最低申请资格线上的考生,严格以考生成绩为依据择优录取。
(二)录取规则:
1.夏季文理类、春季高考考生,在山东省下达的分专业注册入学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高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专业。如第一志愿专业满额,依次考虑二、三、四、五、六志愿及是否愿意服从调剂录取。
2.艺术类录取规则按照《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学校不单独安排艺术类专业测试,承认具备专业测试资格的本科院校的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我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其它语种入学后需改学英语。
4.我校对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设限制。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6.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及新入学资格审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三)招生监督:注册入学招生监督实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双重监督。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将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注册入学预录取的考生上网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向省招生办上报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六、收费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学费为: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生产技术、化工装备技术、油气储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石油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化工生物技术、食品营养与检测、畜牧兽医、园林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等普通文理专业5000元/年;工商企业管理、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物业管理、商务英语、会计、金融管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普通文理专业4800元/年;音乐表演、影视动画、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等艺术类专业5200元/年;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营销与服务、软件技术、市场营销等4个校企合作专业8500元/年;会计(主办会计方向)、物联网应用技术(系统集成与应用开发方向)等2个校企合作专业8800元/年。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个人生活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住宿费每生每年800元。新生报到后因故退学或受校纪处分开除学籍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不满1个月者按1个月计)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七、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八、其他事项
1.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2.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3.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4.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5.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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