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销售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通过“应交税费”核算;
(2)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房产税、土地资源使用税的等相关税费通过“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
(3)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在“管理费用”在科目核算;
(4)耕地占用税、车船购置税、契税、不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领用消费品应缴的消费税计入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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