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企业存货的跌价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企业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
●“长期股权投资” 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固定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原价。
●“累计折旧”科目:核算企业对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企业基建、技改等在建工程发生的耗费。
●“工程物资”科目:核算企业为在建工程准备的各种物资的价值,包括工程用材料、尚未安装的设备以及为生产准备的工器具等。
●“无形资产”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累计摊销”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
●“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2)负债类
●“短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下(含1 年)的各种借款。
●“应付票据”科目:核算企业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而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应付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其中,应交增值税还应分别“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金”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
●“应付利息” 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
●“应付股利”科目:核算企业分配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应付利息、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长期借款”科目: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 年以上 (不含1 年)的各项借款。
●“长期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固定资产等发生的应付款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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