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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会计培训 济南初级会计培训 会计经济法基础要点解析1

作者:育路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12-21  来源:育路山东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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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经济法基础要点解析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与法律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要点:
  
  (1)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解析】法不是超阶级的产物,不是社会各阶级的意志都能体现为法,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①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国家意志性;
  
  ②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强制性;
  
  ③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利导性;
  
  ④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规范性。
  
  【例题·单选题】(2008年考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正确答案』B
  
  【例题·多选题】(2009年考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的本质与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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