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济法要点解析:
六、经济法概述
(一)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链接】调整因国家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称为经济法律关系。
(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要点】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都是“经济关系”,但不是所有的经济关系。其他的诸如财产赠与、财产继承关系等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转让关系,归民法调整而不属于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是()。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财产继承关系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经济法律关系。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非财产关系而形成的法律关系,称民事法律关系或民商法律关系,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
【例题·多选题】经济法调整的对象有()。
A.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B.财产赠与关系
C.劳务用工关系
D.社会分配关系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财产继承关系、人身关系不属于经济法调整的对象,而属于民法调整的对象。
济南会计培训咨询电话:400-879-2720 咨询QQ:3285244682
以上信息由山东育路网提供,更多信息请登入:http://sd.yuloo.com/qhpx/查询
|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山东济南市中区万达广场写字间A座15楼 1511室 邮编:250000 |
| 咨询电话:400-879-2720 |
| 本站法律顾问:邱清荣律师 |
| 育路教育版权所有1999-2012 | 京ICP备05012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