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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会计培训 济南会计培训班 济南会计经济法基础要点解析33

作者:育路教育网  发布时间:2011-12-26  来源:育路山东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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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会计经济法基础要点解析:
  
  【例题·分析题】小王从2008年2月1日起为一家服装公司工作,工资每月6000元,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后小王多次向公司提出订立书面合同的要求,公司却没有回应。2009年3月公司突然通知小王签订书面合同,薪水降为每月3000元,小王不同意签订该劳动合同。
  
  要求:分析该案件应如何解决。
  
  『答案解析』从2008年2月至2009年3月,小王在该单位工作已满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小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视为用人单位与小王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小王可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小王可获得从2008年3月起至2009年1月(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共11个月的双倍工资补偿,即除了正常的工资外,小王可再获得66000元(6000×11=66000)。
  
  【考题·判断题】(2010年)用工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订立。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例题·单选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但却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正确做法是()。
  
  A.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B.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C.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D.向劳动者支付1年的工资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订立。本题情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考题·多选题】(2011年)张某2010年8月进入甲公司工作,公司按月支付工资,至年底公司尚未与张某签订劳动合同,关于公司与张某之间劳动关系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不存在劳动关系
  
  B.公司与张某之间可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公司应与张某补订劳动合同,并支付工资补偿
  
  D.张某可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劳动合同的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另外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l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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