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基础培训:会计要素6
利润
利润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罗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化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和损失。
利润为营业利润和营业外收支净额等两个项目的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之后的余额。营业利润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利润;营业外收支是与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其总,营业外收入项目主要有捐赠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支出项目主要有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等。其有关公式表示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投资净收益;
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投资净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公允价值变动净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以上各要素,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能够反映企业在某一个时点的财务状况,如能明确在2006年12月31日这一天,企业有120万的资产,50万的负债,所有者的剩余权益70万,因此这三个要素属于静态要素,在资产负债表中予以列示;收入、费用及利润能够反映企业在某一个期间经营成果,如在2006年企业实现了100万的收入,扣除60万的成本费用,因此在2006年这一年内,企业实现了40万的利润,因此这三个要素属于动态要素,在利润表中列示。
济南会计培训学校咨询电话:400-879-2720 咨询QQ:3285244682 本校开设全日制班、周末班、晚班,课程循环开班,学员可随时报名参加培训。详细信息请登入本校官方网站查询!
学员报名服务中心: 山东济南市中区万达广场写字间A座15楼 1511室 邮编:250000 |
咨询电话:400-879-2720 |
本站法律顾问:邱清荣律师 |
育路教育版权所有1999-2012 | 京ICP备050121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