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会计培训:会计基础讲义22
(三)记账凭证按汇总方法不同,可分为分类汇总凭证和全部汇总凭证两种。
1、分类汇总凭证。它是指定期按现金、银行存款及转账业务进行分类汇总,也可以按科目进行汇总。如可以将一定时期的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分别汇总,编制汇总收款凭证、汇总付款凭证、汇总转账凭证。2、全部汇总凭证。它是指将单位一定时期内编制的会计分录,全部汇总在一张记账凭证上。将一定时期的所有记账凭证按相同会计科目的借方和贷方分别汇总,编制记账凭证汇总表(或称科目汇总表)。
汇总凭证是将许多同类记账凭证逐日或定期(3天、5天、10天等)加以汇总后编制的记账凭证,有利于简化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
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称为专用记账凭证。实际工作中,货币资金的管理是财会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单独反映货币资金收付情况,在货币资金收付业务量较多的单位,往往对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编制专用的收、付款凭证。有些经济业务简单或收、付款业务不多的单位,可以使用一种通用格式的记账凭证。这种通用记账凭证既可用于收、付款业务,又可用于转账业务,所以称为通用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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