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报名 考试科目 考试成绩有效期
1.申请参加考试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违犯《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除上款之外的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网络报名方式。
3.计算机网络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打印的网络报名信息表到市财政局和各区(市)财政局公告的地点进行资格确认,同时交费。
4.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使用财政部统一制订的纲,由青岛市财政局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考试命题和制作题库,统一制定考试合格标准。
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其中:《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仍采用原方式参加财政部门组织的日常考试或珠算协会组织的定级考试取得。
6.符合第七条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2个科目。不符合以上条件的须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考试必须在一次考试中全部合格,考试成绩合格的,由市财政局审查、验印、核发发考试成绩单,合格成绩自考试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青岛会计培训学校免费咨询电话:400-879-2720 咨询QQ:893963732 本校开设全日制班、周末班、晚班,课程循环开班,学员可随时报名参加培训。详细信息请登入本校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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