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基础培训:重点串讲13
(四)收入
1、收入的定义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明确界定日常活动是为了将收入与利得相区分,因为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不能确认为收入,而应当计入利得。例如,某工业企业将制造的产品售出,获得20万元。由于产品销售是该企业的日常活动,该收入应确认为企业的收入。但是,如果该企业拥有一项专利技术,出租给另一企业使用,收取的租金也应确认为企业的收入,因为这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其他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若把该项专利技术出售给另一企业,该项活动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无关,则出售净收益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而应作为企业的利得。收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户代收的款项,如企业销售产品收到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入的分类
根据企业所从事的日常活动的内容,企业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根据重要性要求,企业的收入可以分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所实现的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如工业企业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等实现的收入。(要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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