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基础培训:重点串讲23
二、收入-费用=利润
企业一定时期所获得的收入扣除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后的余额,即表现为利润。用公式表示:
“收入-费用=利润”(又称第二会计等式)
收入、费用和利润之间的上述关系也是企业编制利润表的基础。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收入不包括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出售无形资产收益等,费用也不包括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自然灾害损失等,所以,收入减去费用,并经过调整后,才等于利润。
总结:“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反映的是资金运动的静态状况,“收入-费用=利润”反映的是资金运动的动态状况。资金运动的动态状况最后必然反映到各项静态会计要素的变化上,从而使两个会计等式之间建立起勾稽关系。也就是说,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经营成果能够对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产生影响,把一定会计期间的六个会计要素联系起来,就可得到以下公式: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又称第三会计等式)
=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
注意:第三会计等式动态地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之间的关系。
财务状况反映了企业一定日期资产的存量情况,而经营成果则反映了企业一定期间资产的增量或减量情况。
1.企业成立之初或会计期初: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2.会计期间内: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利润
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
3.会计期末:
恢复为基本等式的形式,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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