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会计基础辅导3
3.备用金的核算
备用金是指企业为了便于内部各部门和个人的日常零星开支,如市内差旅费、误餐费及不足转账起点的零星采购等以及预付给厂内某些单位或职工个人的备用现金。为了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加强备用金的管理,企业应建立和健全备用金的预借、使用和报销制度。有关部门和职工领取备用金时,应填写借款单,经有关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用途支出,不得挪作他用。支用后,应在规定期限内填写报销单,随附原始凭证,经有关负责人核准,向财务部门报销。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两种方式:一种是临时性备用金(也称非定额备用金),另一种是定额备用金。临时性备用金是一次借用,实报实销的。定额备用金的管理方式是财会部门对经常需要使用备用金的部门核定备用金定额,并按定额拨付备用金,定额备用金使用后,报销时,财会部门按核准报销的金额付给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这种管理方式既方便了使用单位,又简化了核算手续。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备用金的领用和报销情况,应在“其他应收款”账户下,设置“备用金”明细账户,该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并按备用金的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明细核算。该账户的借方登记财会部门拨付的备用金,贷方登记核准报销或收回的备用金,借方余额反映尚未报销或收回的备用金总额。
为了具体反映备用金结算情况,应按领取备用金的部门和职工分别设置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在备用金数额较大或备用金业务较多的企业里,也可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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