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证培训:《财经法规》基础知识7
(四)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应当规范,做到要素齐全、数字正确、字迹清晰、不错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少数民族地区和外国驻华使领馆根据实际需要,金额大写可以使用少数民族文字或者外国文字记载。
【重点提示】票据和结算凭证金额以中文大写和阿拉伯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须一致,二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二者不一致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注意票据和结算凭证的区别。
(五)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重点)
所谓“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人名义签章的行为。所谓“变造”,是指无权更改票据内容的人对票据上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加以改变的行为。票据上有伪造、变造的签章的,不影响票据上其他当事人真实签章的效力。
【重点提示】注意变造签章的行为属于伪造,而不属于变造。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重点提示】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者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绝对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单位、银行在票据上的签章和单位在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该单位、银行的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重点提示】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为签名、盖章或者签名加盖章三种情况;注意单位和银行的签章必须包括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而个人的签章是签名或盖章。注意“和”及“或”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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