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会计证培训:《财经法规》备考指导11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于2005年1月22日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二)会计从业资格概念
会计从业资格是进入会计职业、从事会计工作的一种法定资质,是进入会计职业的“门槛”。会计从业资格一经取得,全国范围内有效。
(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范围
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外籍人员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会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四)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
1、基本情况
会计从业资格的取得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并公布。浙江省(不包括宁波)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省财政厅统一部署。
2、考试科目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必考科目)
《会计基础》
《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3、考试报名条件
(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守法)
(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3)具备会计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
4、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申请人符合基本报名条件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五级)。
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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