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会计证培训:《财经法规》备考指导25
考点7:现金与银行存款的管理
(1)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2)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3)不得坐支。因特殊原因需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批。单位借出款项必须执行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严禁擅自挪用、借出货币资金。
(4)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禁收款不入账。
(5)严格按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6)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礼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
(7)指定专人定期核对银行账户,每月至少核对一次,如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8)应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
考点8:票据及有关印章的管理
(1)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2)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所有印章。(防止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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