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培训: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事项发生或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也是登记账簿的依据,其事
关整个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办理以下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
(1)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2)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3)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4)资本、基金的增减;
(5)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
(6)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济南会计培训学校咨询电话:400-879-2720 咨询QQ:3285244682 本校开设全日制班、周末班、晚班,课程循环开班,学员可随时报名参加培训。详细信息请登入本校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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