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培训: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4
四、预算收入与预算支出
(一)预算收入。《预算法》规定的预算收入形式主要包括:
1.税收收入。是国家预算收入的最主要的部分。
2.依照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产收益。例如依法应当上缴的国有资产投资产生的股息收入、国有资产的有偿转让、出让的收益等。
3.专项收入。即为了满足某种专门需要而有权收取的部门筹集的有专项用途的资金。例如铁道专项收入、征收排污费专项收入、电力建设基金专项收入。
4.其他收入。包括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
(二)预算支出。预算支出形式主要包括:
1.经济建设支出,是预算支出的最主要部分。
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支出。
3.国家管理费用支出。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的行政管理费支出。
4.国防支出。包括国防费、国防科研事业费、民兵建设费等。
5.各项补贴支出。包括粮油补贴、农业生产资料价差补贴等。
6.其他支出。包括对外援助支出、财政贴息支出、国家物资储备支出、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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