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会计培训: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重点5
五、预算组织程序
(一)预算的编制
预算的编制,是指国家制定取得和分配使用预算资金的年度计划的活动。是一种基础性的程序。这一阶段编制的预算实际上是预算草案。因此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国家预算。
1.预算年度
我国采取的是公历年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
政府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1)法律、法规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以及有关的财政经济政策
(3)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4)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5)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
(1)法律法规
(2)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
(3)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
(4)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
(5)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3.预算草案的编制内容
l中央预算的编制内容:
(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返还或者补助地方的支出
(4)地方上解的收入
中央财政本年度举借的国内外债务和还本付息数额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单独列示。
l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编制内容:
(1)本级预算收入和支出
(2)上一年度结余用于本年度安排的支出
(3)上级返还或者补助的收入
(4)返还或者补助下级的支出
(5)上解上级的支出
(6)下级上解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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