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会计证培训:《财经法规》备考指导20
考点1:支付结算的概念和特征
1、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使用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
银行(包括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单位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
2、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考点2: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银行不垫款。
考点3:办理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五点)
1、应当按照规定开立、使用账户。
2、必须使用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规定的票据和结算凭证。
3、规范填写票据和结算凭证。
4、票据和结算凭证内容应当准确、完整。
5、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和其他记载事项应当真实,不得伪造、变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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