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指导教师要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格要求学生,重视培养学生独立工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
(2)帮助学生做好选题工作。指导教师需向所指导的学生提供专业论文选题参考,学生选定题目后,指导教师要向学生介绍论文题目的意义和要求,帮助学生了解论文题目的研究现状和应读的参考资料,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实验等。应指导学生拟定论文写作提纲,审阅开题报告,审阅论文初稿,最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终稿写作。
(3)按照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安排时间要求,登陆论文指导平台检查学生论文的进展情况,对毕业论文(设计)中的问题应给予及时指导及评阅。论文审阅涵盖四个环节,包括论文选题、开题报告、论文初稿、论文终稿。
(4)指导教师的指导形式主要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平台的评语及修改意见,电子邮件、QQ 、电话或面对面指导(主要限于当地聘用教师)四种形式。指导教师可以选择任一方式,对论文各个环节进行指导,每个环节指导次数不少于1次。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题报告、初稿、终稿的审阅工作均由指导教师承担。学生按规定时间提交论文写作各个环节的稿件,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态度、努力程度、论文质量,给出"合格"或"不合格",并及时给出相应的评语及修改意见。取得"合格"成绩的学生,可以进入下一个写作环节;取得"不合格"成绩的学生,需要修改后重新提交,直至成绩为"合格",方可进入下一个写作环节。
(6) 学生必须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各个写作环节,论文定稿后,指导教师按《毕业论文评分标准》在论文平台上评定学生论文成绩,并给出相应评语。未经指导教师审阅论文的学生或未完成论文写作全过程的学生,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7)指导教师应保留指导交流记录,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确认后,请指导教师将交流记录和不具备参加论文答辩的学生名单及原因反馈到网院教务部。
(8)对未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的教师,学院有权减免其论文指导费用,解除聘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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