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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现代网络远程教育:民事诉讼法在线作业答案3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4-17  来源:山东育路网

     简答题


    1、简述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特点。
 
    1、答: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发生的当然主体;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始终居于重要地位;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一系列多面的相互关系,是既分立又统一的关系。
 
    2、论述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相互关系。
 
    2、答案: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联系,具体说,一审是二审的前提和基础,二审是一审的继续和发展;第二审程序与第一审程序的区别,表现在性质、目的、程序发生的根据、审级、审理的方式、审结期限、裁判的效力7个方面。
 
    3、在哪些情况下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不开庭审理而迳行裁判?
 
    3、答:一审就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作出裁定的上诉案件;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原裁判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有错误的案件;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4、诉讼代表人的特点。
 
    4、答: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不可能每个人都参加诉讼;众多当事人处于相同情况,有相同的利害关系;由诉讼代表人进行诉讼;人民法院的裁判对众多当事人均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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